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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南离婚律师告诉你,离婚后对方不让探望孩子,该怎么办?

  如果离婚后对方不让探望孩子,应该采取以下措施:

  1、跟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进行沟通,把自己不满表达出来,互相理解,重新订立合理的探视协议,沟通不成的也不能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。

  2、两人协议离婚,对探视权没有约定或对探视协议履行有争议,被拒绝探望孩子的一方可以起诉到法院,由法院判决解决探视权问题。

  3、法院曾对孩子探视权作出生效的判决,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。

  法院执行探视权的措施

  在强制执行探望权时,法院会对带孩子一方进行必要的教育与疏导,争取能够自觉协助探望孩子。

  在教育无效的情况下,法院会对带孩子一方采取强制措施,这些强制措施包括训诫、责令写悔过书、罚款、拘留,造成严重后果的,还会追究刑事责任。

  如果双方矛盾激烈,难以相互配合的,法院会考虑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执行,协助执行的单位和个人一般包括:

  (1)照看子女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及其他相关人;

  (2)未成年子女就读的幼儿园、小学及中学;

  (3)抚养子女一方所在单位;

  (4)妇联、居委会及青少年权益保护部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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